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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副行长招聘公告
    为拓宽选人渠道,创新用人机制,集聚优秀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推动凌源天元村镇银行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高级管理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工作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加入凌源天元村镇银行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为凌源天元村镇银行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选聘职位
副行长1名。
三、选聘范围
行内及行外符合规定条件、且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
2.熟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与运行,具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为丰富的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丰富;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工作作风严谨;
5.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6.身体健康。
副行长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
4.在金融同业中具有一定的基层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公司金融业务5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工作实绩突出。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与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等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7.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成立组织
凌源天元村镇银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监事长
小组成员:总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部、合规审计部、营业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任人选的物色、遴选、资料收集、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等工作。
(二)物色人选
由凌源天元村镇银行根据选聘条件,通过主动寻找、同业举荐、选聘公司推荐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选择有意向参加应聘的人员,并按照职位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三)资格初审
收集初步人选的相关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并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
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五)进行面试
对初步人选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初步人选的经营管理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专业素质、个性特征、职位适应度等。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讨论并排出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次序后,将拟聘任人选及排名情况上报天元村镇银行党支部。
(六)组织考察
拟聘人选经天元村镇银行党支部审定通过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通过到拟聘任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资料、与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座谈等方式,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在综合分析、准确评价的基础上,形成选聘综合考察报告,并提出最终的人选聘用建议。经考察发现问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人选聘用建议经天元村镇银行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后,履行下一步程序。
(七)核准聘任
对拟聘任人选上报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董事会进行聘任,董事会聘任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监管部门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的相关规定,报送任职资格审批材料,经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行聘任手续。
(八)任期管理
此次选聘的高管人员实行任期制,试用期为1年,由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制定考核方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现行凌源天元村镇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解聘人员另行安排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根据调整后的岗位职级按照现行凌源天元村镇银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
本次选聘报名截止于2025年5月6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官方网站(www.lytyczyh.com),点击首页“诚征英才”中“招聘职位”,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2寸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电子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780303622@qq.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前往本行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辽宁省凌源市市府路东段14号)进行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421-6911509、13019931011。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的材料要求一致。
(三)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3.本行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2025年4月27日